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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秦都区 基础教育教学成果评选 》

2013年10月16日 10:18:35 来源:科研处 访问量:433

关于开展2013年秦都区

基础教育教学成果评选工作的通知

          咸秦教研发(2013)04

各镇(办)教育组、辖区各学校、幼儿园:

为了进一步推动我区基础教育科研工作健康发展,促进教师专业成长,鼓励广大教育工作者积极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全面推进课程改革,全面落实素质教育,经研究决定,在全区开展2013年基础教育教学成果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范围

1.基础教育各级各类学校(含幼儿园);

2.教育学术团体。

二、评选项目

本次评选活动包括以下两个专业类别和10个评选项目:(一)文本类教育教学理论和教学实践研究成果

1.科研课题、实验研究课题研究报告;

2.科研论文;

3.教育研究专著;

4.学科教学设计和教学案例;

5.教学经验总结;

6.教育叙事;

7.调查报告。

(二)自制教具、学具类成果

8.自制教具、学具;

9.自制教具能手;

10.中小学学生科技教育活动(小发明、小制作、自制教具学具)优秀指导教师。

三、评选条件

(一)文本类教育教学理论和教学实践研究成果参评条件

1.符合课改方向。能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和新课程的实施,积极开展教育科研和教学研究,为基础教育的改革与发展服务。

2.选题切合实际。研究成果与当前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难点和热点问题密切相关。探索当前高效课堂教学模式。,

3.研究方法科学。研究所采用的方法科学、合理,引用的资料真实可信,对问题的判断恰当,推理合乎逻辑。

4.研究成果具有创新性。在研究的基础上揭示了新规律、新原则、新特点,提出了新理论和新技术;在研究过程中对发现的事实提出了新的观点、新的解释;通过研究,对原有的理论提供了新的论证、补充或修正。

5.研究成果具有实用性。成果已经过教育教学实践检验,被推广应用并取得成效,或已经过试验被确认有实用价值可以推广。

6.研究成果必须观点明确,内容充实,结构严谨,论证严密,条理清晰,数据准确。

(二)自制教具、学具参评条件

1.科学性。符合科学原理,体现科学知识和科学过程相统一的原则;有利于学习科学知识,树立科学意识,掌握科学方法和技能;有助于环保和可持续发展。

2.教学性。符合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基本理念,有助于解决教学中的重点、难点,以及现有仪器与新教材不相适应的矛盾,在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等方面有显著作用。

3.创新性。设计新颖,构思巧妙,体现新的实验活动方式、方法和内容;在应用新技术、新器件、新材料、新工艺等方面有创新和发展。

4.启发性。引发学生学习兴趣、引导学生科学思考,便于学生主动参与、互动、合作与交流。

5.实用性。取材容易,结构简单,性能稳定,易于操作,安全可靠,外形美观,便于推广。

(三)自制教具能手参评条件

长期积极参加自制教具活动,在教学实践中有显著成绩,有作品参加本次评选活动,并且在历届区级自制教具评选活动中曾两次以上(含两次)获得过奖励(不含优秀奖)的教师。

(四)科技教育活动优秀指导教师参评条件

具有指导学生开展小发明、小制作、自制教具学具活动的经历,业绩突出;所指导的学生作品在本年度区级评选活动中获一、二等奖;指导工作的技术资料详实,并通过专业评审组答辩的教师。

四、申报、推荐程序及原则和要求

(一)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推荐:

1.弄虚作假或剽窃他人研究成果者;

2.著作权存在争议者;

3.已获得区级以上(含区级)教学成果奖励;

4.自制教具、学具中涉及食品、药品、试剂、饮食安全的,易造成环境污染的,危及动植物保护、文物保护以及人类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的;

5. 2013年以前已被通报作假的。

(二)文本类教育教学理论和教学实践研究成果申报、推荐要求:

参评的教学成果另加封面,封面左上角一律标注秦都区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参评字样,并按要求填写论文题目作者单位作者姓名联系电话写作时间等内容;正文由标题、内容提要、关键词、正文、参考文献五部分组成,字数以2500—3000字为宜。用word文档排版,A4纸打印,一式两份,左侧装订。

(三)自制教具、学具类,教学成果申报、推荐要求:

参加评选的自制教具、学具作品标注清楚学具教具名称作者单位作者姓名联系电话制作时间等内容。

五、几点要求

(一)全区基础教育教学成果评选工作,由区教研室组织专业人员进行评审。

(二)各校必须同时上交参评作品汇总表。

三)同一作品此次可同时参加市“科技之春优秀教研论文和科研成果”征集活动和区科研成果征集活动,装订及封面参照各要求即可,区级科研成果评选不收评审费。

(四)各学校选送的作品务必于11月底前报送至报送区教研室科研组王群老师处,联系:187****7082

六、成果表彰

()全区基础教育教学成果评审分设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颁发获奖证书,给予表彰。

()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载入获奖者本人档案,作为考核、晋升、评聘职称的重要依据。

(三)对于其中优秀的教学成果,将按照有关文件要求,选送推荐参加省、市级评选。

                   秦都区教研室

                                                 二O一三年十月十三日


 

编辑:黎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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