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陕西省小学语文、数学、思品及学前教育
优秀教育教学成果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市(区)教研室(所、中心),石油普教管理中心教研室,韩城市教研室:
为了贯彻《陕西省教育厅关于推进中小学课堂教学改革工作的通知》(陕教基〔2013〕9号)文件精神,深化我省课堂教学改革,整体提升小学语文、数学、思品及学前教育教学研究成果质量,经省教科所研究,决定开展陕西省小学语文、数学、思品学科及学前教育优秀教育教学成果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1.全省小学语文、数学、思品学科教研员、教师。
2.全省从事学前教育教学研究教研员和幼儿教师。
二、评选类别
本次评选活动包括以下两个类别、8个评选项目:
(一)文本类成果
1.课题研究报告;
2.科研论文;
3.学科教学设计和教学案例;
4.教学经验总结;
5.教育叙事;
6.调查报告;
(二)多媒体类成果
7.多媒体教学课件(CD-ROM);
8.课堂实录(DVD或VCD)。
三、参评方法
1.专人负责:各市要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并于3月底前将指定负责人的姓名、电话、邮箱报省教科所初教室。
2.格式要求:
(1)参评的教育教学成果由标题、内容提要、关键词、正文、参考文献五部分组成,另加封面。封面左上角一律标注“陕西省小学、学前教育教学成果参评”字样。用word文档排版,A4纸打印一式三份,统一装订报送。
(2)多媒体类每项成果单独刻录在一张光盘上;课堂实录长度一般不超过40分钟,以DVD、VCD形式参评。一式一份。
3.统一报送:
征集的成果由各市(区)教研室统一报送,并填写《陕西省2013年小学、学前教育教学成果申报汇总表》(见附件),一式一份,并将电子稿发到sxjk****@163.com。报送时统一交参评费。
4.严查抄袭:
遵守国家及省有关规定,坚决杜绝抄袭、剽窃或作假等不端学术行为。
5.报送时间:
6.收费标准:文本类成果每件作品评审费50元;多媒体类成果每件作品评审费80元。
四、联系办法
收稿人:田双棉 收款人:武敬洁
地 址:西安市小寨兴善寺东街69号陕西省教育科学研究所
邮 编:710061 电 话:****
咨询电话:****、****
五、成果表彰
1.成果评审设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获奖作品由省教科所颁发证书。
2.省上将根据各市申报成果情况评出若干优秀组织奖。
附件:陕西省2013年小学、学前教育教学成果申报汇总表
陕西省教育科学研究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