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陕广学校关于在中小学生中
开展“美德少年”评选活动的通知
全体师生:
为进一步推进秦都区“见贤思齐 感恩秦都”精神文明建设系列活动深入开展,通过推选、表彰、宣传一批可亲、可敬、可信、可学的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先进典型,让全校广大学生学有榜样、行有楷模、赶有目标,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高思想道德素质,结合区关工委、区文明办、区教育局文件精神,我校德育处联合校团委、少队部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此项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3年3月至2013年10月
二、评选对象及名额
全校在校中小学生,评选表彰()名美德少年。
三、评选标准
基本标准: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家乡,自觉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积极参加学雷锋活动,模范遵守家庭美德、学生道德、社会公德,品德优良,事迹突出,在引领少年儿童文明风尚中发挥较大影响。
具体标准:
1.助人为乐——发扬互助友爱精神,在学习和生活上长期坚持帮助有困难的同学,经常帮助无血缘亲缘关系的老弱病残者及其他困难群体;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为遭遇不幸或遭受灾害者奉献爱心、排忧解难。
2.自强自立——坚持艰苦朴素、勤劳节俭的好作风,积极参加各种力所能及的劳动;在逆境中保持乐观开朗,以积极的人生态度迎接困难和挑战;热爱生活,热爱生命,努力向上。
3.诚实守信——具有强烈的诚信意识,在人际交往中,真诚待人,即使遇到困难,仍能坚持信守承诺;言行一致,对事负责;经得起诱惑,有拾金不昧等重大情节。
4.尽责奉献——关心集体,爱护公物,自觉维护教室、校园环境;有高度的责任感和服务意识,热心参与班级和学校工作,主动为老师分忧,为同学服务;积极肯干,默默奉献,赢得师生广泛好评。
5.尊老爱亲——感恩父母,孝敬父母;尊敬长辈,关爱亲人;在亲人有伤病、残疾等困难情况下,做到不离不弃、守护相助、尽心尽责。
四、实施步骤
1、宣传发动阶段(2013年3月至4月)。接到通知后,要做好活动的宣传、动员和组织工作。
2、学校评选阶段(2013年5月至6月)。各班按照活动的评选标准,认真组织开展班级、校级“美德少年”评选活动,引导学生寻找身边的“小雷锋”,争做美德少年。
3、暑期教育阶段(2013年7月至8月)。各班安排学生暑期开展“在家为父母做一件力所能及的家务,在社区(村)为邻居等需要帮助的人做一件好事,在社会做一项公益活动等,培养青少年明礼、感恩、友爱、奉献的优良品质。
4、推荐上报阶段(2013年9月)。各班按学校名额分配要求,择优推荐,学校对确定的“美德少年”进行公示。
5、审批表彰阶段(2013年10月)。公示结束后,区组委办上报区组委会审批,对当选的秦都区美德少年进行表彰。
咸阳陕广学校德育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