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咸秦教发(2014)73号
秦都区教育局关于2014年区级知名教师和学科带头人
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镇办教育组、辖区各中小学校、幼儿园:
为了加快名师队伍建设步伐,使更多的优秀教师脱颖而出,促进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不断提升,根据市局有关文件精神及【秦都区中小学名师工程管理办法】,现就我区2014年名师评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全区各级各类普通中小学、幼儿园的在岗专任教师。
二、评选名额
我区2014年拟评选知名教师5名,学科带头人30名。推荐名额仍旧不限,凡具备申报条件者均可报名。
三、评选条件
(一)学科带头人
1.具有先进的教育理念,扎实的教育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熟悉掌握中小学教育教学技能,教学基本功扎实,有丰富的教学经验,并形成有特色的教学风格,教育教学效果显著,所教学生成绩在全区名列前茅。
2. 科研能力强,教研成果显著。教研论文在区级及以上教研会上交流,能够主持指导学校教研活动,承担区级示范课,且有2篇以上论文在市级及以上公开刊物发表或在学术交流会议上交流。
3. 教龄在5年以上,具备小学一级、中教二级以上教师职称,具有区级骨干教师、教学能手或市级教学能手称号的优秀教师。同时受区级以上人民政府表彰的优先推荐。
(二)知名教师
1.具有先进的教育理念,较高的学术水平,科学的教育教学方法,教育教学工作成绩突出,所承担的学科教学质量在全区享有较高的知名度。
2.具有独立主持和指导教学研究的能力,在教研教改方面成绩突出,撰写的科研论文有市级2篇以上,其中1篇在省级及以上公开刊物发表。
3. 指导培养青年教师成绩显著,承担过市级及以上示范课、公开课、观摩课,培养指导青年教师成效显著,在全区教育系统及社会上有较高的威望。
4. 具备小学高级、中教一级教师职称,具有区级学科带头人称号的优秀教师。同时受市级及以上人民政府表彰的优先推荐。
四、评选程序和办法
(一)评选程序
1.第一阶段(2014年2月20日—3月20日)学校和教育组评选推荐。辖区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要成立由校领导和教师代表组成的评选领导小组,经个人申报,学科组提名,资格审查,并组织全员赛教活动,拟定学校推荐人选;各教育组也要成立领导小组,按照程序进行申报和评赛活动,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区教育局。
2.第二阶段(2014年3月21日—4月5日)区评选推荐。区教育局按学科组织赛教,并根据赛教结果和综合评价,经评审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最终确定区级知名教师和学科带头人名单。
(二)评选办法
1. 资格审查。经过各单位推荐后,区教育局对推荐人员材料按照评选条件,进行严格资格审查。
2. 教学能力测评。依据教育部中小学科目设置确定参评学科,上课内容均按照教育部颁布的学科课程标准执行。为确保评审结果的公平、公正,根据参评对象学科与学段的不同,区局将精选不同领域的责任心强、公道正派的学科专家担任评委,对候选人员教学能力(分讲课和说课两部分)进行测评。
3. 确定人员。参照《秦都区名师评选计分办法》进行打分汇总,并按照评选计划,经评审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最终确定区级知名教师和学科带头人名单。
五、评选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张选奎
副组长: 许铜柱
成 员: 王学让 李友彬 冯宁川 刘永道
赵刚宁 宋美莹 张 荣
六、推荐材料报送和期限
(一)各镇办教育组、辖区各中小学校(幼儿园)上报时需向区教育局提供如下材料:
1.各单位正式推荐文件或公文,要求附上《秦都区名师推荐人员基本情况登记表》(纸质和电子版),加盖公章。
2.秦都区名师推荐人选的材料:①《秦都区中小学名师申报表》一式两份;②教师资格证、学历证(第一学历和最终学历)、职称证、普通话证、继续教育证、计算机合格证、新课程培训证、荣誉证及论文、著作等资料原件和复印件。上报材料时,档案袋外统一粘贴《秦都区名师申报材料目录》。每人准备两个档案袋,与推荐表同一顺序(一个装原件,一个装复印件)。证件统一用A4纸复印,按原件顺序装订成册,附上目录,《秦都区中小学名师申报表》装入复印件袋。
(二)报送材料期限
请各镇办教育组、中小学校(幼儿园)务必于2014年3月20日前上报推荐人选的相关材料。
七、评选要求
(一)各镇办教育组、中小学校(幼儿园)要高度重视名师评选工作,认真学习本次评选活动的有关文件,确保工作扎实有序开展。
(二)要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在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基础上,严格按照评选条件,统筹薄弱学科教师,集体决策,确定推荐人选。真正把那些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教育教学业绩突出的教师评选出来,使其发挥更大的作用。
附件1: 秦都区中小学名师申报表
附件2:秦都区名师推荐人员基本情况登记表
附件3: 秦都区名师申报材料目录
咸阳市秦都区教育局
2014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