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教育局,局直有关单位:
为了进一步加快名师队伍建设步伐,充分发挥名师示范辐射作用,促进全市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不断提升,市教育局决定在全市中小学开展咸阳市第四届知名教师和第八届中小学学科带头人评选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全市各级各类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教师进修学校、幼儿园在编在岗专任教师和专职教研员。
二、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2、全面贯彻教育方针,热爱学生,敬业爱岗,依法施教;
3、具备教育部规定的相应学历和相应学科要求的《普通话等级证书》,身体健康,能胜任正常的教育教学工作;
4、完成了规定的继续教育任务,取得了相应的合格证书,能运用现代教育技术进行教学活动。
(二)具体条件
1、知名教师
①具有先进的教育理念,较高的学术水平,科学的教育教学方法,教育教学工作成绩突出,所承担的学科教学质量在全市名列前茅。
②具有独立主持和指导教学研究和校本研修的能力,在教研教改方面成绩突出,撰写的科研论文至少有2篇在省级及以上公开刊物发表。
③指导培养青年教师成绩显著,承担过市级及以上示范课、公开课、观摩课,在全市教育系统及社会上有较高的威望和知名度。
④具备中学一级、小学高级教师职称,具有市级学科带头人称号,或受省级及以上人民政府表彰的优秀教师、模范教师、特级教师。年龄在50岁以下(1963年4月1日后出生),具有15年以上教学实践经验。
2、学科带头人
①具有先进的教育理念,扎实的教育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熟练掌握中小学教育教学技能,教学基本功扎实,有丰富的教学经验,形成了有特色的教学风格,教育教学效果显著,所教学生成绩在全县名列前茅。
②科研能力强,教研成果显著。教研论文在市级及以上教研会交流,能够主持指导学校教研教改活动并承担校本研修的指导任务,承担县级示范课或市级观摩课,且有2篇以上论文在市级及以上公开刊物发表或在市级及以上学术会议上交流,其中至少有1篇论文在省级以上公开刊物发表。
③教龄在5年以上,具备中小学一级及以上教师职称,具有市级骨干教师、教学能手、教坛新秀、“三五人才”称号,或受市级及以上人民政府表彰的优秀教师、模范教师。
三、评选程序
1、个人申报:凡符合条件者均可在分配名额内申报,参加相应层次名师评选。申报者须填写《咸阳市中小学名师申报表》,并附能反映本人近几年学识水平、业务能力、教学效果的获奖证书、培训证书、论文论著等原件和复印件。
2、学校推荐:基层学校要成立由校长负责、学校行政管理人员和教师代表共同参与的评审小组,对申报人认真进行综合测评,并组织师生民主评议,推荐上报县市区教育局。
3、县市区初评:县市区教育局对申报人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查,并通过课堂听课、查看资料、座谈了解、个别谈话、问卷调查等形式广泛征求意见,在充分听取各方意见的基础上确定初选名单,在县市区教育局网站公示无异议后以正式文件上报市教育局。
4、市级考核评审。市教育局对申报人员的资格和申报材料认真进行审核,初步确定参评人员名单。然后抽调专家组建评审小组,采取随即抽题说课、讲课及答辩的方式对参评教师综合素质进行测评。最后根据测评结果择优确定初选名单,经评审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审定后颁发证书,发文命名,授予荣誉称号。参加咸阳知名教师评选的教师,除进行说课、讲课外,还要通过限时撰写教育科研论文、综合考核、社会公推等办法进一步对其综合素质进行考核评价。
四、时间安排
本次评选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3月20日-5月15日)个人申报,学校民主评议。
第二阶段(5月16日-6月30日)县市区教育局初评,并将评选结果以正式文件上报市教育局师资科。
第三阶段(7月1日-8月31日)市上审查资格,评审认定。
五、评选名额
本次拟评选咸阳市知名教师20名,中小学学科带头人100名,采取差额评选的办法。具体名额分配见附表。
六、工作要求
1、评选市级知名教师和学科带头人是市教育局落实全国、全省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的重要举措,各县市区教育局一定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落实专门机构和专职人员,切实抓紧抓好。各县市区教育局在做好市级知名教师和学科带头人评选推荐工作台的同时,要根据《咸阳市中小学名师工程管理办法》,积极开展县级各个层次骨干体系建设,进一步发展壮大县级名师队伍。
2各县市区教育局、直属有关单位要坚持宁缺勿滥、优中选优的原则,对申报人员严格筛选,在推荐人选时应突出在教育教学第一线的教师,并注意向农村教师倾斜,使推荐人选在城乡均衡分布。同时对体音美和信息技术等薄弱学科教师予以关注,尽可能覆盖中小学所有学科,真正把那些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教育教学业绩突出、在当地有一定影响、能充分发挥示范带头作用的教师评选出来,使其发挥更大的作用。
六、推荐材料的报送和期限
1、参加咸阳市知名教师、中小学学科带头人评选,需提供以下材料:
(1)县市区教育局正式推荐文件,文后附推荐人员基本情况登记表(知名教师和学科带头人分页登记,各按高中、初中、小学、幼儿园顺序分类填写),同时报电子版(用Excel表制作);
(2)《咸阳市知名教师(中小学学科带头人)申报表》一式三份(附件3,按市上提供的样表用A4纸自行打印,用Word文档保存,必须为双面;申报咸阳市知名教师的,打印申报表时只需把封面“咸阳市中小学学科带头人申报表”改为“咸阳市知名教师申报表”即可,表内其他内容不变);
(3)教师资格证、学历证(第一学历和最终学历)、职称证、普通话证、继续教育证、新课程培训证、荣誉证(申报咸阳市知名教师、中小学学科带头人时只提供个人获得的市级及以上荣誉)及论文、著作等资料原件和复印件。
2、上报材料时,档案袋外统一粘贴《咸阳市知名教师、中小学学科带头人申报材料目录》(需打印)。每人准备两个档案袋,与推荐表同一顺序,一个装原件,一个装复印件。证件统一用A4纸复印,装订成册并附上证件目录。对所有证件,各县市区教育局要逐一审核,并在每份复印件上加盖县市区教育局印章。
请各县市区教育局于2012年7月1日前将上述材料报市教育局师资科。
联 系 人:市教育局师资科 刘伟东
联系电话:33328103(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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