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市教育学会
咸教学会【2013】03号
关于转发“全省第五届优秀教学设计
交流评选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学会: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会议”精神,推动全市基础教育事业的可持续发展,加快教师专业化发展进程,全面提高教师的教育理论水平和综合教育教学素质与技能,充分发挥优秀教师的学术引领作用,请各县市区教育学会按照陕教会【2013】1号文件精神,积极、广泛开展第五届优秀教学设计交流评选活动。
联系人:张岳锋
联系电话:33328282 138****8993
附:关于举办全省第五届优秀教学设计交流评选活动的通知
咸阳市教育学会
陕西省教育学会
陕教会【2013】1号
关于举办全省第五届优秀教学设计交流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市教育学会、专业委员会及有关单位:
为有效促进我省教师的专业发展进程,提高教师的整体业务水平和课堂教学质量,为综合反映广大教师参与课程改革的历程,集中交流有关教育教学的经验和成果,充分发挥优秀教学设计交流评选活动的学术引领作用,推广高效、新颖的教学设计,省教育学会决定举办全省第五届优秀教学设计交流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全省各级各类中小学、幼儿园、师范学校(院),教师进修学校、中等职业学校的教师及广大教育工作者。
二、教学设计原则
1.真实性:立足教学实际需要,通过教学设计有针性地解决教育教学中现实的问题,必须是教师亲自实践、反复改善的基础上形成,并能反映教改实践过程中真实的体验、思考和成果。
2.时效性:选择学科教学中的难点和有代表性的问题进行设计。所形成的经验具有实用性和可操作性,有借鉴和推广价值。
3.科学性:有先进的教育教学思想和科学的教育教学理论为设计依据,有正确的教育科研的方法;依据学科课程标准,深入研究学科教学内容体系,遵循学生认知发展的规律和特点,体现知识、能力、方法、途径、情感、评价及教学手段等的合理运用。
4.创新性:体现以提高教学质量为目的的创新思维和创新实践,设计新颖、独到,方法创新,形式富有创意。
三、参评要求
本次参评稿件采取各市县区数额分配制办法(见附件1)。
1.每篇教学设计以一个课时为单位,努力做到结构完整、语言精炼、设计简洁。
2.稿件要按规定体例设计(见附件2)。
3.稿件须填写“陕西省教育学会第五届优秀教学设计交流评选活动稿件封面”(见附件3)。
4.稿件应为原创性,文责自负。严禁抄袭和网上下载,一经发现,一律取消参评资格,并将有关情况向作者所在单位进行通报。
5.参评费每篇60元。投稿最后期限为
6.稿件1式3份,用A4纸打印。请自留底稿。
四、评选方案
1.各市教育学会接此通知后,及时转发给所属县(区)教育学会,并积极组织各县区教育学会做好征集工作,鼓励教师积极参加教学设计评选活动。各市县(区)应确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负责人名单要尽快报知省教育学会王晓霞同志。
2.征集活动结束后,省教育学会将聘请专家及教研人员认真做好评审工作。奖项设一、二、三等奖3个档次。
3.评选结果在“陕西省教育学会网”上公示。公式一周无问题反映后,省教育学会将获奖情况通知各市,并向作者颁发获奖证书。
4.对于获得一、二等奖的稿件,根据作者自愿的原则,将向有关杂志、报刊、出版单位推荐采用。
5.对于组织工作有效、成绩显著的市县(区)学会,颁发优秀组织奖,并予以相应的奖励。
网 址:陕西省教育学会网****
收稿人:王晓霞029——85370528 / 薛 风137****1093
收费人:李天宇029——85370508
汇款地址:西安市小寨兴善寺东街69号陕西省教育学会 李天宇
邮 编:710061
附件:1、各市、县(区)参评稿件配额数分配表
2、陕西省教育学会第五届优秀教学设计稿件参考体例
3、陕西省教育学会第五届优秀教学设计稿件封面
陕西省教育学会
附件3 申报序号
陕西省教育学会第五届优秀教学设计稿件封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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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
1、申报序号由陕西省教育学会统一填写。其他栏目均由作者个人填写,与稿件匹配1式3份。 2、2、单位类型指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职中、师范、教研机构等。 3、3、学科类别指各门具体学科,如中学语文、小学数学、幼儿园语言等课程。 4、4、此表格可以在教育学会网站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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